按鈕區
因為按鈕是把字幕變成互動式選單的魔法元素,所以只有在編輯主要視訊軌 (唯一可放置選單的軌) 上的選單或字幕時,才能使用字幕編輯器相簿這一區。
大致上來說,按鈕是畫面上使用者可以用某種方式跟它互動的一塊區域。按鈕的分類是根據使用者啟動按鈕時所產生的動作來決定,而不是根據按鈕的外觀,當然所選擇的外觀通常應該與其行為有明顯的關聯,但並不是必要的。按鈕分成四種:
· 一般:按這個按鈕會使播放跳到某個章節(也就是一般影片)或別的選單。按鈕和目標的連結是在 [剪輯內容]工具中建立,不是在字幕編輯器中設定。
· 縮圖:這是一般按鈕的一種特殊形式,它會顯示影片中它連結處的縮圖影格(或活動的縮圖預覽)。
· 前一個:這個按鈕出現在多頁選單的第二頁和隨後各頁上;所謂多頁選單是指選單上有許多一般或縮圖按鈕的連結,但是無法全部容納在同一頁上。這個按鈕會連結到選單的上一頁。
· 下一個:這個按鈕出現在多頁選單的最後一頁以外的每一頁上;它會連結到選單的下一頁。
Studio 提供的按鈕作品包括每種按鈕各有幾個範例。每個按鈕都是一個 Targa (tga) 格式的影像檔。利用 Adobe PhotoShop 或 Paint Shop Pro 一類繪圖程式檢驗檔案,您會發現按鈕影像的透明部分和顯示縮圖的特別區域都是由影像內含的一個 Alpha 色頻來定義。
這裏照常有一個 [資料夾] 按鈕,讓您選擇取得顯示影像的磁碟目錄。
若要使用提供的按鈕,只要將它從相簿拖曳到編輯視窗中,就會變成按鈕物件─基本上和圖片物件完全一樣。
現成按鈕的預設動作由其檔名決定,但您可以從字幕編輯器相簿按鈕區的下拉式清單中選擇新的動作,指派給目前選取的按鈕物件。這個清單上的第一個選擇 [不是一個按鈕] 會將動作從物件中移除,讓物件變成只是圖形。其他的選擇對應到上述按鈕類型。
提示:請記住,按鈕的行為方式
不是由按鈕的外觀決定,而是由您在選單中選取的按鈕類型來決定。
當使用者在 DVD 選單(不是 VCD 和 S‑VCD 選單)上捲動時,目前的按鈕會以高亮度顯示做為選擇指標。當按鈕剛被開動、正要執行動作時,該按鈕會以特殊的啟動高亮度顯示,以示區別。(您可以在播放器中預覽這個高亮度效果,並且用滑鼠或播放器的 DVD 控制來與選單互動)。
字幕編輯器可讓您指定每種高亮度顯示即將使用的色彩,還有一個樣式選項,可以控制描繪高亮度的方式。這些設定的控制項位在按鈕類型清單底下:
按一下 [作用中] 和 [選取的] 色樣,可設定最適合選單的高亮度色彩。如果光碟上每個選單都使用一致的高亮度色彩,有助於讓選單更清楚易懂。
三個高亮度樣式選項從左到右分別是:
· 方塊:將高亮度描繪成圍住按鈕的矩形。
· 依循外型:不論按鈕是什麼形狀,高亮度將蓋住按鈕的可見區域。
· 底線:按鈕加上底線。
這些高亮度選項可以套用到從任何物件類型做成的任何按鈕類型,不是只能用在從相簿引進的按鈕影像而已。如果在字幕編輯器中工作時要關閉按鈕高亮度顯示,可清除 [高亮度樣式] 核取方塊。